根据《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和立法规划(2022-2026年)的通知》(苏府〔2022〕28号)部署,《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》、《苏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》列为2022年规章立法计划专项清理项目(废止)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废止该两部《办法》(内容详见附件)的意见,如有意见请书面反馈至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(邮寄地址:苏州市胥江路89号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法规处,邮编:215002;电子邮箱:zfc@wjw.suzhou.gov.cn)。征求意见截止日期:2022年7月4日。感谢您对苏州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持!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
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